本報訊 (記者 李卓洋) 近日,陜西省高院公布《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職務犯罪審判工作的調研報告》,從2008年至2011年,四年間全省法院審理貪污受賄案件1991件,判處罪犯2808人;審理瀆職犯罪案件241件,判處罪犯355人。
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嚴重侵害國家和人民利益,陜西省各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大批職務犯罪案件。為摸清基本情況,突出打擊重點,增強預防效果,陜西高院進行了專題調研,并公布《關于職務犯罪審判工作的調研報告》。在報告中指出,2008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分別審理貪污賄賂案件514件、493件、488件、496件,判處罪犯722人、658人、709人、719人,四年共審理貪污賄賂案件1991件,判處罪犯2808人。其中免予刑事處罰599人,占21.33%;判處緩刑1211人,占43.13%;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584人,占20.80%;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65人,占13%;另外還判處死緩3人,宣告無罪9人。全省法院分別審理瀆職犯罪案件58件、52件、66件、65件,判處罪犯70人、73人、104人、108人,四年共審理瀆職案件241件,判處罪犯355人。其中免予刑事處罰256人,占72.11%;判處緩刑55人,占15.49%;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8人,占7.89%;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占3.38%,宣告無罪4人,占1.13%。
根據統(tǒng)計結果顯示,我省職務犯罪案件主要具有5個特點,第一是呈現出瀆職犯罪案件明顯逐年上升的趨勢。第二是案件類型集中,貪污賄賂犯罪中,主要集中在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賄罪,平均占到案件總數的95%以上;瀆職犯罪主要集中在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罪,占案件總數的86%以上。第三是適用緩、免刑比例較高。第四是基層政府干部、村委會成員在退耕還林、征地補償款、惠農補貼發(fā)放等工作中的貪污賄賂犯罪高發(fā),直接侵害了當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第五則是犯罪主體多為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領導干部,占到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