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干部執(zhí)行力,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干部“懶政”,真正做到執(zhí)政為民,丹寨縣多措并舉加強對干部工作管理力度,開出“四劑良方”祛除“為官不為”詬病。
一劑是“領導干部工作動態(tài)定期報送”機制。規(guī)定全縣各級各部門實行領導干部工作動態(tài)上報機制,即工作動態(tài)一周一報,一般工作人員向股室負責人報送,科級領導向縣級分管領導報送,縣級領導向縣委常委會報送,上報內容主要是一周來每天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對貫徹落實上級交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通過定期上報動態(tài)形式,確保全縣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掌握所分管、負責領域工作落實情況,為分析謀劃和研判下步工作提供科學依據(jù)。
二劑是“效能平臺任務包保責任”機制。以“鑄勤行動”為契機,加強對效能平臺管理和運用力度,對凡是涉及有關重大工作事項牽頭落實的部門,均納入縣效能平臺管理和考核,對部門承辦事項明確負責領導和崗位落實具體人員責任,效能辦定期對承辦事項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辦和檢查,并通報落實情況,實行承辦效能任務排名獎懲制度,對排名前三名的效能崗位和人員年度考核為優(yōu),排名后三名的進行責任問責,通過效能平臺督辦,進一步促進全縣領導干部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勤政”有為。
三劑是“機關作風督查常態(tài)化”機制。定期不定期、“搖號”抽查和全部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已經(jīng)成為該縣機關作風督查的慣例,而凡是遇重大節(jié)假日期間機關作風必查也作為常態(tài)化工作推行,圍繞部門工作紀律、公車管理、公務接待以及干部職工在崗履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及時將檢查情況及時向全縣各部門發(fā)出督查通報。
四劑是“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機制。為保證全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有所為,有所不為,緊緊將工作責任扛在肩上,該縣制定出臺了《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實施辦法(試行)》,《實施辦法》規(guī)定把工作責任和擔當與干部作為密切聯(lián)系起來,要求干部在工作中把握好黨政紀這一準繩,切實將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促使干部敢做事、做成事、不出事;同時,對不做事、碌碌無為等“庸”、“懶”現(xiàn)象進行明令禁止和責任追究。 (楊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