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雙鴨山市人民政府批準,雙鴨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2(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2011GP-25 |
宗地面積: |
741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雙鴨山市尖山區(qū)臥虹橋南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1-4.5 |
建筑密度(%): |
≥54 |
綠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16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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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狀土地條件: |
起始價: |
3200萬元 |
加價幅度: |
5萬元 |
掛牌開始時間: |
2011年12月07日08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1年12月08日16時00分 |
宗地編號: |
2011GP-26 |
宗地面積: |
279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雙鴨山市尖山區(qū)臥虹橋南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1-4.5 |
建筑密度(%): |
≤30 |
綠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46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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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狀土地條件: |
起始價: |
932萬元 |
加價幅度: |
5萬元 |
掛牌開始時間: |
2011年12月07日08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1年12月08日16時00分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1年11月09日 至 2011年11月28日 到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1年11月09日 至 2011年12月06日 到 雙鴨山市國土資源局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06日16時00分 。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1年12月06日16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活動 在 雙鴨山市國土資源局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11GP-25 號地塊:2011年12月07日08時00分 至 2011年12月08日16時00分 ;
2011GP-26 號地塊:2011年12月07日08時00分 至 2011年12月08日16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競買人在競得掛牌出讓土地,并取得《成交確認通知書》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與掛牌人簽訂《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并由競買人承擔違約責任,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房屋征收及地上附著物由市政府統(tǒng)一拆遷安置補償。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雙鴨山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0469-6103075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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