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體系和制度
巴西稅收種類較為復雜,共有各種捐稅58 種,按行政可以分為聯(lián)邦稅、州稅和市稅三級。其中,聯(lián)邦稅包括所得稅、工業(yè)產品稅、進口稅、出口稅、金融操作稅、臨時金融流通稅、農村土地稅等;州政府稅包括商品流通服務稅、車輛稅、遺產及饋贈稅等;市政府稅包括社會服務稅、城市房地產稅、不動產轉讓稅等。除此之外,企業(yè)還要交納各種社會性開支,具體包括社會保險金、工齡保障基金、社會一體化計劃費、社會安全費等。巴西政府對稅收采取分級征收和管理的辦法。
* 主要稅賦和稅率
一、聯(lián)邦稅
(一)所得稅(Imposto de Renda)
分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源頭所得稅三種。
企業(yè)所得稅(IRPJ-Imposto de Renda das Pessoas jurídicas):每年分四次征收,截止時間分別為3 月31 日、6 月30 日、9 月30 日和12 月 31 日。企業(yè)所得稅經調整后之應稅所得總額在240,000 雷亞爾以下時,稅率為15%;超過240,000 雷亞爾以上部份,另增課10%。
個人所得稅(IRPF-Imposto de Renda das Pessoas Físicas):月收入在1,058 雷亞爾以下免交所得稅;月收入介于1,058.01~2,115 雷亞爾之間,稅率15%;月收入超過2,115 雷亞爾,稅率27.5%。任何能產生盈利的商業(yè)活動,如買賣房屋、地皮、資產或利息收入等,均應在商業(yè)發(fā)票中或銀行付息時扣所得稅。依照1998 年7 月23 日巴西稅務主管當局的第73 號法令,有居留權的外國人每年應就其在巴西國內外所得總額,依前述個人所得稅稅率繳納所得稅;無居留權的外國人在進入巴西后12 個月內,應就其在巴西境內所得就源扣繳15%;如其在前述期間于巴西停留時間超過183 天,則由第13 個月起,應就其在巴西國內外所得總額,依前述個人所得稅稅率繳納所得稅;如其在12 個月內取得居留權,則自取得次日起,就其在巴西國內外所得總額,依前述個人所得稅稅率繳交所得稅。但與巴西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xié)定者,不在此限。
源頭所得稅(IRRF-Imposto de Renda Retido na Fonte):對勞動贏利、金融交易資本所得、利息和傭金的匯出、廣告業(yè)收入、彩票贏利等所征收的稅。此稅稅率和計證基礎各不相同。
巴西政府每年稽查一次所得稅,因此企業(yè)或個人必須保留稅單五年。
(二)工業(yè)產品稅(IPI-Imposto de Produtos Industrializados)
稅率介于0~55%間,平均稅率約為16﹪。此稅由工業(yè)化生產企業(yè)交納,若屬進口商品,通關時由進口商交納。原料、半制成品及包裝材料等已繳納之工業(yè)產品稅得作為抵稅用。工業(yè)產品稅屬累進稅。
(三)進口稅(II-Imposto da Importa??o)
根據不同的商品,進口稅率不同。目前平均稅率為17%。一般原材料稅率很低或為零,如耐火材料為5%,資本產品也較低,為5%;日用消費品一般為20~30%左右。
(四)出口稅(IE-Imposto da Exporta??o)
為鼓勵出口,出口稅征收的范圍極窄。
(五)金融操作稅(IOF-Imposto de Opera??o Financeira)
稅率為2%。此稅對進口商購外匯、銀行信貸、保險、證券交易等業(yè)務征收。
(六)臨時金融流通稅(CPMF - Contribui??o de Propriedade Provisória Sobre Movimenta??o Financeira,又稱支票稅)自1999 年6 月17 日起征收3 年,稅率為0.38%。
(七)農村土地稅(ITR-Imposto de Propriedade Territorial Rural)
根據土地面積與使用程度而異,稅率在0.03%至20%之間。例如,5,000 公頃以上的土地,使用程度為80%以上稅率為0.45%;如使用程度在30%以下,稅率為20%。
二、州政府稅
(一)商品流通服務稅(ICMS-lmposto de Circula??o de Mercadorias e Servi?os,相當于增值稅)屬累進稅。它以商業(yè)發(fā)票的總額為基數,共有兩種稅率,17%和18%,圣保羅州為18%(指州內交易應交的,如從該州賣到巴西其它州,則可根據同州之間的協(xié)議減稅,如賣向巴西利亞和北部各州,只須交7%。如賣向中南部各州,只需交12%。其它州也有類似情況),其它各州均為17%。稅款交州財政廳,其中只有75%歸屬州財政廳,其余25%歸屬市財政廳。
出口商品可免征。但如屬進口商品,進口時則先預扣交一部分(圣保羅州預扣10%,東北各州預扣5%),但允許在進口商貨物賣出后交此稅時抵扣(有的州允許進口產品在銷售后60天內交納)。
(二)車輛稅(IPVA-Imposto de Propriedade de Veículos Automotores)。
(三)遺產、饋贈稅(ITD-Imposto de Transmiss?o Causa Mortis e Doacao)
三、市政府稅
(一)社會服務稅(ISSS-Imposto Sobre Servi?o Social)
如代客加工的加工費、維修費、勞務費等應交收入的1.5%。
(二)城市房地產稅(IPTU -Imposto de Propriedade Predial e Territorial Urbana)
房地產稅根據建筑面積、占地面積和價值計算,可一次或分期支付。
(三)不動產轉讓稅(ITBI-Imposto do Transmiss?o de Bens Imóveis)
稅率為2~6%不等。
四、社會性開支(Contribui??o Social)
(一)法人盈利捐(稅)(CSLL-Contribui??o Social Sobre o Lucro das Pessoas Jurídicas)
稅額根據公司營業(yè)額或實際利潤金額計算。以營業(yè)額計稅的企業(yè),稅率介于1.08%至2.88%之間;工、商業(yè)1.08%;服務業(yè)2.88%。以利潤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9%。
(二)社會保險金(INSS-Contribui??o para a Seguridade Social,有時亦稱為CINSS)
依公司員工數目區(qū)分稅率范圍,稅率介于26.8%至28.8%之間,存入巴西聯(lián)邦儲蓄銀行(Caixa Económica Federal)。
(三)工齡保障基金(FGTS-Fundo de Garantia do Tempo de Servi?o,類似工齡補貼)
企業(yè)每月交工資總額的8%,存入巴西聯(lián)邦儲蓄銀行。
(四)社會一體化稅(PIS-Programa do Integra??o Social)實質是職工分紅計劃儲備金)稅額根據公司營業(yè)額或實際利潤金額計算,以營業(yè)額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0.65%;以利潤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1.65%。
(五)社會安全費(CONFINS-Financiamento da Seguridade Social)
稅額根據公司營業(yè)額或實際利潤金額計算,以營業(yè)額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0.75%;以利潤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3%。
(六)公會費(CSP- Contribui??o Sindical Patronal)
以會員公司申報的資本額為計稅基礎,稅率介于0.02%至0.8%之間。
上述稅收中,與投資相關的稅收主要有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工業(yè)產品稅、商品流通服務稅、臨時金融流通稅、法人盈利捐、社會安全費、社會一體化計劃費、社會保險金和工會費。
巴西與投資有關的稅收
稅目 |
計稅基礎 |
稅 率 |
企業(yè)所得稅(IRPJ) |
營業(yè)額 |
應稅所得總額在 240,000雷亞爾以下時,稅率為15%;超過 240,000雷亞爾以上部份,另增課10%。 |
個人所得稅(IRRF) |
申報月薪 |
月收入在 1,058雷亞爾以下免交所得稅;月收入介于 1,058 ~2,115雷亞爾之間,稅率15%;月收入超過 2,115雷亞爾,稅率27.5%。 |
工業(yè)產品稅(IPI) |
商品發(fā)票價格 |
0~55%,平均 16% |
商品流通服務稅(ICMS) |
商品發(fā)票價格 |
0~25% |
臨時金融流通稅(CPMF) |
提款或轉帳金額 |
0.38% |
法人盈利捐(CSL) |
營業(yè)額或實際利潤 |
以營業(yè)額計稅的企業(yè),稅率介于 1.08%至 2.88%之間;工、商業(yè) 1.08%;服務業(yè) 2.88%。以利潤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9%。 |
社會安全費(COFINS) |
營業(yè)額或實際利潤 |
以營業(yè)額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 0.75%;以利潤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3%。 |
社會一體化稅(PIS) |
營業(yè)額或實際利潤 |
以營業(yè)額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 0.65%;以利潤計稅的企業(yè),稅率為1.65%。 |
社會保險金(INSS) |
申報薪資總額 |
依公司員工數目來區(qū)分稅率范圍。稅率介于 26.8%至28.8%之間。 |
公會費(CSP) |
會員公司申報的資本額 |
0.02%至0.80%之間,視產業(yè)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