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倡議人公開股份公司“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介紹 | |
地址 |
公開股份公司“俄羅斯水利”, 公開股份公司“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 法人地址:685000, 馬加丹市普洛列塔爾斯卡亞街84號2座 郵政地址:686222馬加丹州希涅戈利耶鎮(zhèn)科格多夫斯克沃街7號 領導:總經(jīng)理:穆林·列奧尼德·阿爾卡季耶維奇 |
電話 |
電話/傳真: (41343) 47-191, (4132) 60-29-35 E-mail: energo[ta]kolymamsk.com |
法律組織形式 |
公開股份公司 |
項目介紹 | |
項目的商業(yè)理念(目的) |
保障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用戶及撒哈共和國奧伊米亞康區(qū)部分用戶的電力需求,提高科累馬水電站聯(lián)機工作時的冬季供電能力,發(fā)展該地區(qū)的基礎設施,包括建設新礦山企業(yè)(開發(fā)馬特羅索夫礦山、揚諾—科累馬金礦省、奧莫隆礦點及埃溫斯克魯?shù)轮Z沙金礦點等一系列新礦床)。 |
項目所在地 |
馬加丹州斯列德尼區(qū) |
項目的原料保障(材料) |
水資源。以再生性資源為基礎的電能。 |
消費者市場介紹 |
所有供電量及功率按照“財力原料商品”所規(guī)定的價格出售給一個買方(水電聯(lián)合體)。以下兩種情況可例外: 1)新發(fā)電項目與新用戶之間簽訂合同(2008年1月1日后引入的合同雙方),條件為發(fā)電機的投資50%以上為私人投資。 2) 現(xiàn)有發(fā)電項目和投資來源不符合要求、數(shù)量不計入平衡表的新項目的電力(功率)可按照ATC(類似于計劃外交易)的交易結果出售。 |
項目的準備程度及評估 |
整個項目的準備程度為37%,全套啟動設備的準備程度為82%。裝機功率—570 兆瓦; — 一套擁有替換工作輪的兩臺啟動水利發(fā)電機—169 兆瓦; — 年平均產(chǎn)量25.5億千瓦/小時。 1991年開始建設。 計劃功率及機組啟動年份: — 2012年1號、2號水利發(fā)電機投入使用,裝機功率為169兆瓦(在低水位差上,有臨時性工作輪,可用供率為69.4兆瓦); — 2014 年3號水利發(fā)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 — 2015 年4號水利發(fā)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更換1號水利發(fā)電機的工作輪(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2016 年更換2號水利發(fā)電機(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2017年最終竣工。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設計預算文件由“列寧格勒水利設計院”根據(jù)蘇聯(lián)能源部1988年6月2日第294號命令制定,驗收后按照1989年1月4日第3-пс號命令被確認。工程項目表于1991年開具。 2004年對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設計文件進行國家級復查(根據(jù)2000年12月27日俄聯(lián)邦政府第1008號決議),為了俄羅斯能源行業(yè)燃料動力綜合體工程水利工程系統(tǒng)建設及安全申報,由預設計及設計文件國家檢驗處對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設計進行了復查(見2004年2月19日Э-1號檢驗結論)。該設計得到能源部副部長的批準,批文為2004年3月9日的ИЛ-1335號批文。 |
項目的財務評估 | |
項目總造價包括 |
4584290萬盧布,其中包括 |
- 自有資金 |
254600萬盧布 |
- 申請資金 |
3200550萬 盧布 |
投資形式 |
對公司基本基金投入 |
勞動資源保障 |
目前為保障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建設,建立了必要的生產(chǎn)性基礎設施(電、熱、供水、車道及木工、車工、鋼筋、電工等生產(chǎn)車間)和社會及生活基礎設施(行政大樓、容納800人的宿舍以便保障輪班作業(yè))。參加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建設工作的有“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建設”公開股份公司及其分包機構的工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共計1200名。 |
項目實施的標準期限 |
25 年 |
項目實施計劃 |
裝機功率570 兆瓦; - 一套兩臺水力發(fā)電機的啟動設備,帶有交替工作輪 — 169 兆瓦; - 年平均產(chǎn)出 — 25.5億千瓦/小時。 1991年開始建設。 計劃功率和啟動年份: - 2012年1號、2號水力發(fā)電機投入使用,裝機功率為169兆瓦(在低水位差上,有臨時性工作輪,可用供率為69.4兆瓦) ; - 2014 年3號水利發(fā)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 - 2015 年4號水利發(fā)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更換1號水利發(fā)電機的工作輪(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 2016 年更換2號水利發(fā)電機(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2017年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最終竣工。 |
財務預估和風險評估 |
建設所需的基本投入投資為3343100萬盧布,其中包括 建筑安裝工程 — 2465500萬盧布。 設備— 524200盧布。 生產(chǎn)研究、科學研究及其他費用— 353400萬盧布。 |
投資回報形式 |
不償還形式(即配發(fā)股份) |
補充信息 | |
|
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啟用可解決以下問題: - 在2013至2030年期間壓制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電力消費價格。 - 加強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的能源基礎,保障該地區(qū)的能源安全。 - 拒絕增加熱電站的功率。 - 減少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的燃料平衡緊張度,對熱電站的燃料供應每年降低80萬噸 - 為發(fā)展綜合性礦山開采企業(yè)創(chuàng)造前提條件,這可創(chuàng)造地方稅收和聯(lián)邦稅收。 -降低“馬加丹能源”股份公司電力生產(chǎn)成本。 -提高卡累姆水電站冬季能源供應能力102兆瓦。 - 保障下游水域各種問題包括航運問題的綜合解決。 - 解決社會政治問題: - 保障該地區(qū)的就業(yè),減少人口外流,改善社會環(huán)境。 - 將鍋爐房轉化為對馬加丹州很多地區(qū)十分有效的電力取暖和熱水供應,從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 改善該地區(qū)的生態(tài)環(huán)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