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通社8月4日報道,拉脫維亞經濟部長奧佐拉當天在接受該社采訪時表示,在拉開放天然氣市場、分拆拉天然氣公司(Latvijas Gaze)后,應由拉國家負責管理天然氣傳輸和存儲設施。奧佐拉表示,理想的情況是,如果拉政府能在拉天然氣公司控股,就能確保所有的天然氣公司公平使用現(xiàn)有天然氣基礎設施。最低目標是投資者和業(yè)主都可以中立、公平的參與競爭,不對任何天然氣供應商設置障礙。奧佐拉稱,拉政府是否購買拉天然氣公司股權尚不確定,但由歐洲公共資金機構出資建立的“瑪格麗特”基金(Marguerite fund)對收購德國E.ON魯爾燃氣國際公司即將轉讓的拉天然氣公司股份顯示出了興趣。
拉天然氣公司負責采購、運輸、存儲和輸送天然氣,股份主要由德國E.ON魯爾燃氣國際公司、俄羅斯天然氣工業(yè)股份公司和俄羅斯伊捷拉拉脫維亞公司持有,股份分別占47.2%、34%和16%。德國E.ON魯爾燃氣國際公司已于2014年決定退出波羅的海市場,出售其所持該地區(qū)能源企業(yè)股份。
根據歐盟2009年通過的第三個天然氣指令,要求成員國天然氣運輸和配給過程與生產過程應分離,以避免大型能源生產企業(yè)同時控制傳輸網絡,排擠競爭對手。拉政府計劃在2017年4月3日前將拉天然氣公司進行分拆。屆時一家新的天然氣供應商將獨立于拉天然氣公司,擁有獨立資產和天然氣供應許可權。(駐拉脫維亞使館經商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