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8日電 (孫博洋)今日,審計署發(fā)布了2013年第31號公告,公布關于19個縣2010年至2012年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審計結果顯示,云南省富寧縣2010年至2012年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66萬元,挪用扶貧資金2672.91萬元,違規(guī)支出招待費等375.85萬元。
公告原文如下:
審計署關于陜西省洛南縣2010年至2012年
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guī)定,2013年4月至5月,審計署對陜西省洛南縣2010年至2012年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抽查了4個鄉(xiāng)鎮(zhèn)及所轄93個行政村,抽查財政扶貧資金7260.39萬元,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和審計評價意見
洛南縣隸屬陜西省商洛市,現(xiàn)為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下轄19個鄉(xiāng)鎮(zhèn),381個行政村。據其提供的資料反映,2012年末,全縣戶籍人口45.7萬人,其中農村貧困人口13萬人,貧困發(fā)生率為37.68%,較上年分別下降1.53萬人和2.79%。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財政扶貧資金13 206.9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2 833.96萬元,省財政資金173萬元,市財政資金200萬元,分別占97.18%、1.31%和1.51%,期末結轉結余926.06萬元。扶貧成效方面,主要表現(xiàn)為:新增基本農田974畝,推廣種植業(yè)新技術431萬畝;新建鄉(xiāng)村旅游景點3個,新修及改擴建公路60公里,新增農村自來水供應能力1237.9萬噸,全縣人均生產總值從10 716元增至16 026元,人均一般預算收入從426.7元增至801.6元,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461元增至2249元。
從審計情況看,2010年以來,洛南縣按照國家和陜西省的要求,制定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采取貧困人口監(jiān)測、項目整合、加強工作激勵、強化資金管理等措施,相繼實施了整村推進連片開發(fā)、移民搬遷、信貸扶貧、科技扶貧、社會扶貧等項目,扶貧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大,貧困人口逐年減少,貧困地區(qū)農民收入增長較快,生產生活條件逐步改善。但審計發(fā)現(xiàn),該縣在扶貧資金分配、撥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還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和損失浪費等不符合財經制度規(guī)定的問題。
二、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
(一)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66萬元。
2009年10月和2010年8月,該縣扶貧局與陜西財安食品有限公司將該公司兩項流動資金貸款內容修改為“100萬頭/年生豬綜合開發(fā)深加工”扶貧項目貸款,并以此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66萬元。
(二)挪用扶貧資金2672.91萬元。
1.2012年至2013年4月底,該縣陜南移民搬遷安置工作辦公室挪用陜南移民搬遷共管賬戶資金8397萬元(其中扶貧資金671.76萬元),用于建設市政工程、保障房等。
2.2009年至2012年,該縣扶貧局挪用扶貧資金1451.49萬元,用于粉刷公路沿線居民院墻和民居、建設文化墻及村委會辦公樓等。
3.2010年至2012年,該縣發(fā)展計劃局向鄉(xiāng)鎮(zhèn)、村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出借扶貧資金411.8萬元,截至2013年5月底尚有221.8萬元未收回。
4.2010年,該縣發(fā)展計劃局將以工代賑資金70.6萬元借給交通局,用于城關鎮(zhèn)江濱大道工程建設。
5.2012年5月,該縣扶貧局挪用扶貧互助資金1萬元用于文藝匯演支出。
6.2012年至2013年4月底,該縣西鳳灣建設管理處挪用扶貧資金0.66萬元用于日常辦公支出。
7.2012年至2013年,該縣古城鎮(zhèn)政府挪用移民搬遷等專項資金和土地收益255.6萬元,用于鎮(zhèn)公園護欄雕塑建設和出借。
(三)違規(guī)支出招待費等375.85萬元。
1.2010年至2012年,該縣扶貧局挪用“實用技術培訓項目”、“項目管理費”等扶貧資金共計354.32萬元,用于購買禮品、發(fā)放津補貼等。
2.2011年12月,該縣扶貧局將2010年已報銷的核桃嫁接費用發(fā)票重復報銷,套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21.53萬元,用于該局經費支出。
(四)扶貧資金437.1萬元長期滯留、閑置。
截至2012年底,由于資金撥付不及時、補助對象情況變更需重新審核等原因,該縣財政局專戶有300萬元易地搬遷資金和136萬元扶貧貸款貼息資金結轉結余時間超過1年;截至2013年3月,古城鎮(zhèn)應向4名貧困大學生發(fā)放的2011年度救助資金1.1萬元仍未發(fā)放。
(五)扶貧資金22.04萬元被用于建設村委會廣場。
2011年,該縣在石坡鎮(zhèn)石灣村整村推進項目中投入財政扶貧資金22.04萬元,用于建設村委會樓前占地面積1100平方米的廣場。
此外,該縣還存在將移民預付的建房資金公款私存、未及時上繳土地出讓收益及使用虛假合同騙取貸款等問題。
三、對審計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
陜西省高度重視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督促洛南縣迅速組織整改。洛南縣政府對扶貧局騙取扶貧資金的行為進行全縣通報批評,追回被騙取資金并按規(guī)定重新安排用途,要求扶貧局在安排扶貧貸款貼息項目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公示制度;被挪用的2672.91萬元扶貧資金中,有2345.91萬元已歸還原渠道;長期滯留閑置的資金已撥付相關專戶或發(fā)放到農戶。對于公款私存等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予以糾正,挪用扶貧資金接待送禮等問題涉及的4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